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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电学院关于做好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定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 02- 14 15: 59 浏览次数:

2023届毕业生:

根据学工部《关于做好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信电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定和推荐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在评定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比例为学院毕业生人数的4%。

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参照学校相关荣誉称号评比文件要求,专升本毕业生参照附件《关于专升本毕业生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补充规定》评选条件执行。

    1.优秀毕业生条件(名额不限)

1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各种创新创业和国际交流实践活动。获两次以上学业优秀奖学金;或获一次学业优秀奖学金,未获学业优秀奖学金的另一学年学业成绩专业前50%且同时获得两项以上创新创业类奖学金或对外交流奖学金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曾获得两次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优秀团员、院级优秀团干部、院级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3以上所指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其中一项须在毕业前最后评奖学年获得;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

5参加海外学习交流且顺利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在学院期间学习勤奋,各方面表现良好,可根据其海外学习交流期间的综合表现适当放宽评审条件。

 

2.优秀毕业生评比条件

在校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按比率择优推荐,名额根据学院分配情况来定。

省优秀毕业生要求大学期间至少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学术研究和学科竞赛中表现优秀的同学,具体由信电学院学生发展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公布。

二、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请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条件的同学认真填写《浙大城市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表》附件1)要求一式两份需要正反打印,且不可附页,纸质版和电子交给班长请各班长及时汇总,并统一让班主任签完意见后于2023217中午12:00之把本班的《浙大城市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表》和《2023届优秀毕业生班级推荐名单》(附件2,按照班级推荐顺序排列纸质版交到学工办(理五B307)陈晓琪老师处,电子稿以班级命名发送到电子邮箱:chenxq@zucc.edu.cn 

优秀毕业生申请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在良好以上(含良好),否则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资格。

  信电学院学工办

                                                                                      2023214

附件1、浙大城市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2、2023届优秀毕业生班级推荐名单.xls

附件3、关于专升本学生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补充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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