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更新】科研、学科、人才经费学院自行采购签批流程
各位老师:
您好!根据《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自行采购实施细则(修订)》(信电学院发〔2024〕4号),学院人才启动经费/学科经费/科研平台经费/科研项目经费自行采购签批流程如下:
1、科研平台经费
在采购计划申报阶段,科研平台负责人需在学院党政联系会议汇报采购清单及预算规划情况,并提交以下材料:
(1)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电子及纸质版(一式两份,经费负责人签字,审批后学院留档1份);
(2)《2025年度科研及人才经费采购清单》:电子及纸质版(一式两份,经费负责人签字,审批后学院留档1份),作为后期采购过程全部文件审批的依据;
如采购清单获批后需要调整,科研平台负责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重新过会:
(1)调整后的《2025年度科研及人才经费采购清单》:电子及纸质版(一式两份,经费负责人签字,审批后学院留档1份);
(2)预算变动说明:电子及纸质版(一份,经费负责人签字)。
2、人才启动经费/非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1)《浙大城市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采购申请单》: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采购人签字),其中一份盖章后返还采购人保管,作为后期采购过程全部线上/线下审批流程的过会依据;
(2)《2025年度科研及人才经费采购清单》:电子版。
3、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按照《浙大城市学院关于优化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有关措施的通知》(浙大城院计〔2024〕1号)执行,自行采购无需采购系统备案。
以上流程及要求仅限人才启动经费/学科经费/科研平台经费/科研项目经费采购学院签批,请各科研团队/经费负责人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及《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自行采购实施细则(修订)》(信电学院发〔2024〕4号)做好各类采购的流程管理和材料归档。
附件2:《浙大城市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采购申请单》.docx
附件3: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文件(2024)4-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自行采购实施细则(修订).pdf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5年4月7日